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政府| 2015-02-0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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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退役軍人事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區退役軍人事務相關法規政策的實施和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干部、軍隊轉業干部隨調家屬、復員干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負責對退役軍人提出申請評殘和申請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補助人員進行審核。
   
(五)負責對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年滿60周歲烈士子女、“三屬”、“兩參”人員和在鄉復員軍人申請享受生活補助的審批。
   
(六)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七)組織協調落實全區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區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十)負責全區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申報擬列入全國、全省、全市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設物名錄,審核擬列入全區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筑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十一)指導并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退役軍人事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二)優撫安置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區退役軍人事務相關政策和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  

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干部、軍轉干部隨調家屬、復員干部、離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負責對退役軍人提出申請評殘和申請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補助人員進行審核。
   
負責對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年滿60周歲烈士子女、“三屬”、“兩參”人員和在鄉復員軍人申請享受生活補助的審批。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組織協調落實全區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組織指導全區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負責全區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申報擬列入全國、全省、全市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設物名錄,審核擬列入全區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筑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指導并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負責信訪接待工作及其他工作。


單位負責人:馬志芳

郵政編碼132013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76號

聯系電話:0432-62266877

辦公時間:夏季:8:30-12:0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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