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豐滿區衛生健康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地方標準、技術規范。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具體措施。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開展傳染病監測。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含中醫)地方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相關工作,為上級研究提供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信息的基礎數據,落實計劃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區衛生健康工作,加強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編制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在我區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區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三)管理區中醫藥管理局,代管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和區紅十字會,指導區計劃生育協會工作。
吉林市豐滿區衛生健康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規劃發展與信息科、財務審計科、法規宣傳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政務接待、公務用車、辦公用品采購等機關日常運轉保障工作;承擔保密、文電、機要、檔案、督查、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草擬、政務信息、節能減排、來信來訪、國家安全等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領域重點工作目標管理及考評工作;指導衛生健康領域軟環境建設工作。
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公務員管理和基層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管理、機構編制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工作。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系統內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組織重大行政案件的聽證和集體討論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和相關法律法規咨詢等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基層單位的法治建設和公共服務信息公開工作。
為上級研究提供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基礎數據;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相關工作;落實生育政策并組織實施;落實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落實衛生健康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范,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等工作。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行業標準和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培訓;監督指導全區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檢查區屬醫療衛生機構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反映和處理重大安全突發事件。
負責衛生健康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衛生健康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負責機關和衛生健康系統黨群和紀檢監察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中層干部管理、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干部管理、后備干部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統戰、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導基層單位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醫政醫管科(中醫藥管理科、體制改革科)。
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地方規范和標準;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范;落實臨床護理、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制、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落實全區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落實醫療事故和計劃生育手術技術鑒定的管理制度;負責行業作風建設和管理;協調、監督、落實醫療事故的處理及信訪工作。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和醫學??平ㄔO;承擔全區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協助開展住院醫師、??漆t師培訓,組織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繼續教育工作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藥品增補目錄外吉林市藥品增補目錄;建立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機制;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優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中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組織實施中醫藥發展規劃;承擔中醫藥行政管理工作;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協調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全區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三)衛生健康綜合管理科(疾病預防控制科、綜合監督科、基層衛生健康科、老齡健康科、婦幼健康科、職業健康科、衛生應急辦公室)。組織實施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完善疾病防控體系,組織開展疾病監測、預警預測和傳染病、地方病防控技術指導,預防控制傳染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區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承擔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和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編制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組織實施預案演練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協調在我區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區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加強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
組織落實應對老齡化政策措施;組織落實醫養結合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
組織落實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母嬰保健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負責全區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監督管理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等工作;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監督管理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整治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指導規范執法行為。
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為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食源性疾病爆發識別和溯源分析提供技術支持。
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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